
关于合同协议书范文五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协议书 篇1立合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订定本维护契约,维护条款如下:
第一条 前言
1.维护对象设备:一般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2.设备设置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3.每月维护费为__________元整。(内含5%营业税)。
4.设备维护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维护之委托
甲方为保持第三条所示设备能正常作业,将维护工作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
第三条 维护设备
依据第二条,乙方所维护之设备范围,为甲方__________之机器(含陆续新购部份)。 目前个人计算机数量约__________台,打印机__________台。(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止)。
第四条 维护范围
依本契约第二条,乙方对设备之维护作业范围,内容如下:
修理维护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同意于甲方上班时间内,至少派遣一名维修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提供维修服务。
2.契约内所列标的物,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据甲方通知,由派驻工程师实时至故障标的处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使标的物能尽速恢复正常运作。
第五条 维修作业时间
设备之维修时间:(以甲方上班时间为原则)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下午__________时;星期六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时;但星期日及国定例假日不实施。
第六条 维护费
1.机器的维护费用,总计__________元/月并包含营业税金(以政府决定的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同额的算法)。
2.费用计价方式:如需更换零件或送修需先报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进行后续维修动作,部份零件必要时由甲方提供。
第七条 费用之支付
乙方于每月月初,将当月份之维护费用制成统一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应于当月之月底以前,将统一发票之金额支付乙方。
第八条 罚则
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发生,甲方得由维护费用内扣除部份费用。
1.乙方派驻人员未能于甲方上班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时,每延误1小时即扣款__________元,一天则扣__________元。
2.甲方硬件故障,乙方得于一天内解决,否则每延迟一天罚__________元。
3.每月罚款若累计超过__________元,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第九条 零件更换后所有权
维护修理时,所更换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条 设备之迁移
甲方之设备欲迁移安装场所时,由乙方负责办理迁移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续约
于契约届满时,乙方得在不超过该年度维护契约价格前提下与甲方议价续约。
第十二条 解约
甲方有权于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对设备之部份或全部解约,唯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维护期间
本契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协议
本契约书如有未尽事宜者或契约内容发生疑义时,得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决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书作成正、副本各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合同协议书 篇21.加入程序
申请配送点必须先阅读清楚甲方提供的产品及其批发价格和各项注意事项,然后填写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表单,并按规定一次性批发_________元以上的_________商品,考虑到信誉问题,甲方接受先预付一半金额,甲方收到汇款立即全额发货,收到甲方的货物,乙必须把另一半金额5天内汇给甲方,甲方把所有金额收取完毕,整个申请过程才宣告完毕,你方即成为甲方配送点,接受配送点所承担的义务。
2.利润收入
对于通过甲方商城的交易,如果甲方的顾客定单属于乙方所负责地区,将利用电话和邮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预定的时间向客户交货,如果用户使用的是货到付款,乙方负责按价收款,所得款项100%属于乙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提成,如果用户是银行付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会把已成交的金额按月汇到乙方的帐户中。总之,只要配送点经手送货的顾客,无论是货到付款还是银行汇款,所成交的金额均属于该地区的配送点所有。请配送点记录好每月送货记录。
3.对乙方所负的责任
对于乙方配送点的运营,乙将独自负责。将负责发货,配送及售后客户服务。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损坏甲方的名誉。甲方还将跟踪使用乙甲方之间进行购买活动的客户购买情况,并且会使乙方能够得到此销售活动的总结性报告。报告的形式,内容,和频率将会根据甲方的意愿有所变化。
4.网站维护
为了便于扩展个人业务,每个配送点甲方将免费提供网站和2级域名。乙将独自负责站点的技术和相关产品的运营,保证张贴在乙方站点上的资料并不违反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例如,包括版权,商标权,隐私权,或其他个人或知识产权) 保证张贴在乙方站点上的资料不会损害他人名誉或是具有非法性。对类似事件,甲方不负责任,并有权取消乙的网站管理权或撤消乙的配送点资格。
5.协议的期限
此协议的期限始于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之时,一年内不可取消,中途不可退出配送点,一年满可提出终止协议,但是要出示书面终止通知书。协议期间,你方一个月连续被顾客投诉2次或2次以上,或不同程度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甲方有资格提前终止协议。协议期间,如果你方擅自终止本协议须经过甲方同意,中途退出协议甲方承诺退货50%,但给顾客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顾客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各方的关系
乙方和甲方属于自由定约人,并且在此协议下形成的任何关系都不能导致彼此的任何合伙契约,合资,代理,特许经营,销售代表,或雇用关系。乙方没有任何权利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接受任何代表或出价行为。乙方不能或在乙方的网址上,或采用其他手段进行任何将 ……此处隐藏4477个字……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保险渔船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或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价值。
第十二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险渔船完全灭失或严重损毁不能恢复原有效用,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保险渔船在航行中失踪超过六个月,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三、保险渔船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达到保险价值时,在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后,为推定全损,本公司不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保险渔船发生部分损失,本公司赔付恢复、修理费用;
五、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本公司根据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船、货总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三条保险渔船发生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船坞、码头、港口设备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依照本条款以及出险当地渔港水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时,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碰撞责任以及救助费用、施救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含恢复、修理、救助费用)、碰撞责任以及施救费用的赔款分别计算,每次赔款各以不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渔船损失的一次赔款达到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保险渔船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也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公司有权放弃对保险渔船残余部分的权利和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而按保险金额赔偿,同时解除保险合同中的一切责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必须从收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本公司仍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第十九条本公司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规定扣除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渔船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并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关于航行、作业、停泊的规定或惯例,按期对保险渔船进行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保险渔船的适航性。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护,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险当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渔船如果发生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等情况,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索赔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证)、海损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裁定书、损失清单、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书及各种涉及索赔的原始单证。本公司应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六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一年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本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种单证,或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安全作业无赔款,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按照保险单中的规定享受无赔款安全优待,不续保者不给。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